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行为、监管挑战 与政策应对
摘要
正文
一、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行为及其特殊性
(一)平台经济与双边市场
平台经济是以平台作为载体、以双边市场作为支撑、实现双边或多边主体供求匹配的资源配置模式。随着多要素融合发展,特别是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平台经济演进成为一种依托平台、基于数字化进行的双边或多边主体的资源配置模式。
平台和平台经济的基础市场属性是双边市场。双边市场是一个交易双方依托平台相互决定需求与价格的市场体系,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具有内在的相互决定性,同时平台在双方供求上发挥了基础性的链接功能和匹配功能。双边市场的存在需要三个基础条件:一是存在需求和供给可相互匹配的双边主体或多边主体;二是一边主体可以从另一边主体的需求或供给中受益;三是存在平台机构及其相关机制能有效匹配需求和供给。双边市场存在需求驱动供给和供给创造需求的双向相互决定的特殊性。
(二)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特殊性
实际上,平台及平台经济并非新鲜事物。证券交易所就是典型的平台,其所支撑的供求匹配机制就是典型的平台经济。大型互联网平台之所以引发重大关注,是因为其具有与传统平台显著的特殊性或差异性。一般地,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特殊性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使用使得大型互联网平台能够突破传统机构以及传统平台的时间和空间约束,形成开放式、跨行业、跨市场甚至跨国境的产品与服务体系,为双边市场的集聚效应提供技术支撑。互联网技术赋予平台链接此前相互隔离的细分市场这一功能。
其次,大型互联网平台具有多重网络效应,基于直接网络效应、间接网络效应和跨边网络效应,一旦平台双边或多边用户数量越过“倾覆点”就非常容易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平台成本的上升比例可低于平台用户的上升比例甚至能突破边际成本递增约束,最终形成极端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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