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省联社改革要保持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

省联社改革要保持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

作者 曾刚 时间 2022-03-02

摘要

  • 省联社组建之初在消化历史包袱、处理不良资产、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省联社与农信社之间自下而上的股权关系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存在一定的扭曲,二者在法律关系上存在错位。
  •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农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村中小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普遍比较单一,负债端主要以居民储蓄存款为主。在整体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储蓄存款的成本下行幅度有限,会导致银行净息差更大幅度地下行。
  •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地方专项债补充农村中小银行资本,提升中小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以及化解部分机构存量风险;二是因地制宜,进一步推动省联社改革,但要始终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

正文

随着2010年农信社商业化改制的开始,原来农信机构的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在市场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作用不断强化的背景下,省联社的管理模式与农信机构发展的需要之间,特别是省联社对于辖内农信机构的全方位管理与农信机构自身公司治理的不协调问题日益凸显,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程与逻辑

农信社一直以来都是农村金融市场最重要的金融机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通过社员之间的信用互助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融资需求。此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起起伏伏、曲曲折折,农信社的管理权也经历数次变更,自主经营的权利遭到破坏,同时也偏离了原来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

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此后农信社一直作为其基层机构,在其领导下开展农村金融业务。1996年,为实现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转型以及强化农信社的合作属性,农信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钩,转为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金融机构,由人民银行直接承担对其监督管理的职能。尽管“脱钩”增强了农信社的经营独立性,但同时也暴露和加剧了农信社的风险和短板。农信社在与农业银行“脱钩”时被转嫁了较大的历史包袱,再加上20世纪90年代大量乡镇企业亏损、转制和“逃废债”,全国各地出现大量农信社经营不善和亏损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开启了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其中农信社的管理体制是此轮改革的重要内容。

……

全部内容请详见附件。

 

曾刚的相关研究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微信公众号

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