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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转型金融发展的重点

作者 曾刚 徐文华 谭林 时间 2022-10-08

摘要

  • 当前转型金融的研究和实践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产品和规模相对有限,主要集中在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方面,且融资工具以债券为主。在我国仍以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结构下,显然无法充分发挥转型金融对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支持作用。此外,管理转型风险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在金融机构层面的管理、产品创新能力培育上,仍有较多的工作需要探索。
  • 对银行业而言,发展转型金融离不开外部、内部两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在外部,需要国家对低碳转型的实施路径(包括行业层面和区域层面等不同的维度)做出更系统、清晰的规划,并建立、完善转型金融的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在内部,需要商业银行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将低碳转型融入到银行的企业愿景、发展战略、信贷文化、政策制度、管理流程、产品服务等各个环节之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低碳转型长效发展机制。

正文

近年来,国际上对转型金融已开展广泛的研究和讨论,如经合组织(OECD)、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欧盟、日本等政府和研究机构等。虽然国际上尚未就其具体界定和标准达成一致,但已形成一些共识。归纳起来,转型金融是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碳中和目标及实现路径,对高碳行业在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节能降碳等领域支持,促进传统行业减少污染、实现向低碳或零碳转型,同时降低转型风险等各类风险暴露的金融服务。

一、转型金融的实践探索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央行和政府组织围绕转型金融展开实践。201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发布了气候变化和基于原则的分类法供公众咨询。分类法没有提出单独标签,而是强调活动必须有助于实现《巴黎协定》目标;也不提供技术筛选标准或阈值,而是将其留给受监管机构利用第三方验证者或国家、地区、全球的认证和标准来证明合规性。2020年,日本环境金融研究院发布《气候转型金融指引》明确转型金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评估和公司战略选择必须有可量化目标、确定的转型过程和结果、审计等方式进行收益管理、外部评估等。2021年,新加坡绿色金融业特别工作组(GFIT)公布了关于新加坡分类法的咨询建议,针对国际不一致、过度的合规负担、路径依赖和经济覆盖不足等问题,围绕农林、建筑业、运输、能源和工业等五大行业,设计“红绿灯”活动分类系统。

部分国际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也对转型金融进行有益探索。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制定的《绿色转型债券框架》提出,转型债券要满足四方面要求:资产必须在实施公司气候治理战略的范围内,资产必须有助于其所在国实现《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资金必须用于能源效率、资源效率、可持续基础设施等中的一项或多项,脱碳目标或资源效率绩效必须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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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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