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及建议
摘要
正文
2021年年初,为进一步防范化解不良贷款风险,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手段,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准予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试点开展零售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各试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该项业务,试点工作呈现全面铺开、重点突破的现状。
一、试点的情况
目前,6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和181家分支机构、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和222家分支机构都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独立开通了账户。同时,5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部和109家分支机构以及49家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也完成了开户。
根据银登中心披露的数据,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共有99个零售类批量转让资产包挂牌,债权金额合计181.62亿元,其中本金合计58.74亿元,涉及债务人32100户、资产72413笔。平均来看,单个资产包规模达到1.83亿元,但实际上各包规模差异较大,最大金额达到15.62亿元,最小的仅有55.6万元。从资产类别来看,涵盖了各类零售无抵(质)押贷款,近百个资产包中个人经营贷、个人消费贷、个人消费和经营混合以及信用卡透支资产4大类别分别有31、25、37和5个资产包;从转让债权总金额看,个人经营类贷款规模最大,合计85.39亿元,占比47.0%,而信用卡透支仅8150万元;从资产质量看,各资产包加权平均逾期天数为1961天,也即5.37年,整体属于逾期时间较久、清收难度较大的资产。借款人的加权平均年龄为45.14岁,从收入增长水平来看属于中等偏下水平。借款人的加权平均授信额度高达33.92万元,从授信水平来看相对较高,户均欠款金额达到56.58万元,平均金额较大。已诉讼客户数为29674户,占全部借款人的92.44%,说明多数债务已进入司法催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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